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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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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整份《教統會第七號報告書》﹝下稱《報告書》﹞,有關教育質素的理念和優質學校教育計劃的背景,說得實在漂亮,實在完美。可惜,《報告書》內提出的那些切實可行的模式,恐怕未能實現教統會描述的理想。以下是我們對《報告書》內一些理論與實踐的差距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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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並未認真地把特殊教育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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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內提及現代學校教育應多元化發展﹝2.3﹞,社會必須就學生不同的能力和性向,提供不同類型的學校教育;衡量學校質素和教育成果的指標亦需有新的發展。但《報告書》所涉及的範圍及內容,基本上是針對一般的中小學﹝1.6﹞;所列舉的產出指標對現時被納入特殊教育體系的學生及學校不盡適用。基於學校教育多元化的發展,我們相信教統會必定認為應該為特殊教育制定一套學校質素和教育成果的指標系統。但是,《報告書》卻以為教委會已在一九九六年五月所發表有關特殊教育之報告書內討論了「優質學校教育」﹝1.7﹞,此種假設實有誤導之嫌。其實,該報告書只建議一些方法解決目前令特殊教育服務不能維持下去的難題。它雖曾強調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應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共同關注,卻未有提及特殊教育體系內的學校可如何如《報告書》般具體落實「優質學校教育」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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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改革太多太急,難以應付和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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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旨在「為幫助學校改善質素,確保教育資源是在明確的責任制度下,以有效和具成本效益的方式運用」(P.viii),理念當然正確。但自九十年代始,教育署先後推行了一連串改革,如「目標為本課程」、「學校管理新措施」、「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等,很多教育工作者對那些改革仍未完全認識、接受和掌握。無論部份學校因「利益」或其他原因推行該等方案,亦可能只是形式上的改變;對改革的精神和理念根本未有透徹理解,又怎能貫徹執行。例如,有些學校只因應「學校管理新措施」的要求而改變學校的架構和草擬校務計劃書,它們對校本管理的精神根本沒有深入瞭解和確實掌握。故在各項改革措施的精神尚未得到廣泛的認同,成效尚未得到明確的肯定時,「優質學校教育」的推行,一則操之過急,二則令人應接不暇。誠然如《報告書》所言,目前學校工作繁重,是由於各項改革缺乏清晰的策略。不過,《報告書》的改革策略亦未見完善。如此,「優質學校教育」政策能否把教育工作者的精力集匯到教育質素的提高,使眾多改革措施得以統籌、精簡及系統化,頓成疑問!此外,現時徵詢期即將結束,他日厚厚的政策文件面世時,前線教育工作者仍是被動的一群;動機不是內發的,成效定難樂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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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改善學校教育質素,首要改善師資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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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提出改善學校教育質素,重點在於質素指標、學校行政架構、教育署視學系統等學校行政管理問題上;但影響教育質素最直接及關鍵的問題─—師資培訓,就只是輕輕談及(未受專業訓練而可即時入職的,相信只有教師行業了!);若教師隊伍的質素未得到保證,任何改革也可能是徒然的。《報告書》中指出學校質素可分為三個層次﹝2.13﹞,而第一層次即基本要求中,亦提及師資問題。師資問題得不到改善,即基本要求仍未達到,又怎能要求在第二層次─—質素改進方面,可獲得重大的成果呢?因此,我們認為,若要改善學校教育質素,應從最基本做起:改善師資。教統會應儘快落實在五號報告書內提及所有教師必須教育專業訓練的建議。抑有進者,教育專業訓練應在教師入職前完成,以確保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士從事教育事工。再者,校長及教師於入職後,亦需要不斷自我更新,跟著社會和學生的轉變而調整工作目標。他們應對專業能力的提升,視為己任;在個人揉合經驗和理念同時,亦應獲得校內或校外的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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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不宜以質素指標評估學校表現,教育目標應以學生為中心,教署應透過學校運作過程,對提升教育質素作出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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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其中一項重點是引用質素指標,以量度、監察學校教育質素;而為了評估學校表現,又引用產出指標的「增值」觀念。就產出指標方面,教統會建議先從三項指標的增值表現著手:「學生學業成績」、「學生自信」和「家長、教師與學生對學校的總體觀感」﹝ 3.10﹞。就以最具體的指標:「學生學業成績」而言,學生的升中成績,即小五、小六的校內成績及小六的學能測驗成績,根本不能與中五會考成績來作比較。這兩項測試的形式不同,範圍不同,所反映的學生表現亦不同,實難以比較。況且,小學和中學的教學目標有不同,課程設計亦有不同,以兩種不同種類的數據計算學業成績的增值,實非合理可行。再者,對於各類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他們的學業成績更難量化,增值指標更須重新議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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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教育制度下,教育以考試為本,許多學生為應付考試而讀書。若推行質素指標時,只側重「最容易比較和得到肯定」的學業成績作為增值表現的根據,而忽略學生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的表現;或只重視產出指標,而輕看教育過程中教署人員、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和家長的表現。那麼,在不久的將來,教育將轉以「指標」為本,學生將會為應付達到「指標」而讀書,香港的教育仍會不健康地延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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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建立「學生的需要為本」的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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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教育質素,除了上文提及的師質培訓外,最重要的仍是在學校建立一種「風氣」或「文化」,作為教師使命感之推動力,把教育目標從考試納入正軌─—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的需要為中心。只有把學生的需要作為教育目標,才不會把教學上遇到的問題歸究於學生身上,造成越來越多有學習困難的學生,把他們拚諸門外,以提升學校的信譽和表現。而為了達到這個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目標,教師、家長和學生之間定要共同合作;而通過相互合作和不斷討論,教師間之專業精神和使命感才能漸漸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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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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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香港的教育要達至《報告書》第二章內描述的境界,教統會可要重新部署如何推行「優質學校教育」。教統會勿將改革局限在一些在現況中切實可行的模式。香港的教育制度可能需要一次全面而根本的變革。此外,特殊教育體系與普通教育體系的關係亦需重新整理,加強合作,相輔相成,從而合二為一。 |
香港特殊教育學會籌備委員會及一群特殊教育工作者
籌備委員會主席: 黃婉冰小姐
回應書擬稿人 : 梁惠卿小姐、黃婉冰小姐、鄭堅義先生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五日